恒峰国际g22在线登录关于评选表彰2015-2016年度研究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院各研究生组织:

为了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高层次人才,激励广大研究生积极进取,奋发向上,研究生院将对在过去一年中为研究生工作做出突出贡献及在各方面表现突出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表彰。根据《中国地质大学(武汉)研究生评优奖励办法》(中地大研字〔2011〕40号)(《研究生管理手册》(2013年修订)),我学院现将本年度具体评选的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奖励项目

1、校级研究生先进集体

2、校级优秀研究生标兵

3、十佳学术卓越人才

4、校级优秀研究生党员(由学院党建办统一组织评选)

5、校级优秀研究生

6、校级优秀研究生干部

7、校级单项优秀奖

(含思想道德、学术活动、学习、体育、文艺、社会工作等单项)

二、各类奖项的评选名额

1、校级先进研究生集体,向学校推荐1个;

2、校级优秀研究生标兵,向学校推荐1人;

3、十佳学术卓越人才,向学校推荐1人;

4、校级优秀研究生、校级优秀研究生干部,共评选25人(其中在职:1人)(合计占研究生总数的10%以内);

6、校级优秀研究生党员,共评选1人(合计占研究生党员人数的1%以内);

7、校级单项优秀奖,共评选25人(其中在职:1人)(占研究生总数的10%以内)。

三、评选范围及时间安排

1、凡本校在籍博士生、硕士生均可参加评选。

2、优秀研究生干部评选范围包括:校研究生团工委、校研究生会、校研究生科协和校研究生心协干部、各培养单位团总支、研究生分会干部、研究生党支部、团支部、班委会成员;研究生社团主要负责同学,且需任职至少半年以上时间。先进集体评选范围为各研究生班、团支部、党支部、研究生分会、团总支。

3、研究生标兵、十佳学术卓越人才须从优秀研究生和优秀研究生干部中产生。经答辩评选,未评选上优秀研究生标兵、十佳学术卓越人才的,自动当选为校级优秀研究生或优秀研究生干部。先进集体、研究生标兵、十佳学术卓越人才须参加公开答辩后产生,研究生标兵和十佳学术卓越人才不可重复推选,每位研究生只可申报一个奖项

4、校级优秀研究生党支部在研究生示范党支部评选活动中产生。

5、参加标兵、十佳学术卓越人才、先进集体答辩的必须要填写候选人以及先进集体答辩负责人姓名、学号和联系方式,以便后期组织答辩,其他奖项可以不填联系方式。

6、在职研究生参加评选,颁发荣誉证书,不发放奖金

7、时间安排:

(1)5月29日(周日)-6月1日(周三),研究生向学院研究生学生会(研究生办公室)提交评审材料。

(2)6月2日(周四),学院研究生学生会组织评审。评审结果经学院研究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公示。

(3)6月7日(周二),学院将评选结果(纸制版、电子版)报送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审核。

四、评选条件

评选项目严格按照《中国地质大学(武汉)研究生评优奖励办法》(中地大研字〔2011〕40号)中第三章所列的评选条件进行评审。

五、评选细则

本次评优工作由学院研究生学生会具体负责,由评选委员会集体评定。评选委员会由研究生学生会干部(不超过3人)、各班级人员组成。每个研究生班级各推荐1名成员进入评选委员会。评选委员会成员须公道正派,且没有申报本次评优项目。评选委员会成员名单要进行公示。

同时成立本次评优工作监督委员会,监督本次评优工作的各个环节,包括列席评审会。监督委员会由研究生办公室负责组建。

本次评审工作的程序为:① 审阅材料。每位评委须独立地逐个认真审阅学生提供的书面材料,重在审查材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②评议。评选委员会成员在认真审查材料的基础上,重点推荐和介绍品行优秀的学生。③投票。在以上环节的基础上,评选委员会成员结合各奖项评选标准,对于是否同意学生评选所申报奖项进行无记名投票。④统计。统计得票情况并当场公布。按得票多少确定评选结果。直接参加统计得票的人员不得少于3人,并且在统计结果上签章存档。

评选工作未尽事宜,由评选委员会商议决定。

六、 其他说明

1、本年度内有下列行为之一者不得参评:有违反宪法、法律言行者;有违反校规校纪,受到通报批评、纪律处分者;有违反社会公德已造成不良影响者。

2、凡在本年度,集体内有一人次以上违反校规校纪受到警告及以上处分的,所在集体不得评为先进集体。

3、由于时间紧张,对于本次评优办法有意见或建议的,请于2016年5月31日下午5点之前反馈。

4、其它未尽事宜,由学院研究生学生会联负责解释。

5、联系人:刘鸣,地点:学院研究生办公室,电话:18502742566

申报学校研究生标兵、十佳卓越学术人才候选人的,表格在研究生院网站下载http://graduate.cug.edu.cn/article/177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