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与传媒学院13年工程硕士招生第二阶段考试组织方案

为了更好地组织好我院2013年工程硕士招生第二阶段考试,根据《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关于组织2013年工程硕士招生第二阶段考试的通知》的要求,特制订本方案。

一、考试领导小组

组 长:余瑞祥

副组长:向东文 喻继军

成 员: 廖启鹏 彭静 万美强 刘秀珍 徐青 曾征

秘 书:揭俐

二、复试条件

凡达到我校复试分数线的考生均可参加复试,工程硕士最低复试分数线为“GCT”180分。

三、复试程序和内容

1、考生资格自审,资格不符的考生不得参加复试。参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取消复试资格。

2、学校资格审查

学校资格审查在面试时进行,学院初审,研究生院复查。审查材料如下:

(1)现场报名打印的《2013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见附件1),由考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下同)在电子照片上加盖公章,对资格审查表中内容进行审查确认、并填写推荐意见。此表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持2008年GCT有效成绩的考生须填写《2013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一式两份交所在单位盖章并填写推荐意见后再复印一份,面试时交两份原件和一份复印件。

(2)考生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或军官证)原件及复印件二份。

(3)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二份。如考生持境外学历、学位报考,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资格审查时须提交认证报告。

(4)《2013年参加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第二阶段考试的考生情况登记表》(见附件2)一份。

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第二阶段考试成绩无效,责任由考生自负。

3、参加复试

根据湖北省物价局相关文件规定,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到报考学院(所、中心)缴纳复试费100元。考生取得的复试成绩有效期暂定两年。我校2013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各专业学位类型复试科目如下:

学位类别

复试科目

工程硕士

环境设计实务

面试

(1)面试

面试由各招生单位组织实施,具体要求如下:

① 面试着重考查考生从事专业领域(或工程领域)的能力和潜力,包括考生工作业绩、科研成果、专业知识、业务进修、个人兴趣和研究计划等内容。

② 面试小组(即考试委员会)由5人组成,其中必须有2名及以上同一工程领域副高及以上职称的教师,1-2名该领域的企业专家共同组成。

③ 面试采用百分制,计入考生成绩。

④ 面试问答须真实、准确记录,并填写《2013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入学考试综合面试记录表》(见附3)。

⑤ 面试结束后收回考生的《2013年参加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第二阶段考试的考生情况登记表》。

(2)专业考试

工程硕士第二阶段专业考试由各工程领域教育管理委员会协调、组织实施。条件成熟的工程领域管委会可组织专业课联考。各招生单位负责专业考试的命题、制卷、阅卷工作。招生单位应加强管理,做好安全保密工作,防止泄题。专业考试具体要求如下:

① 考试为闭卷形式。

② 命题以考试时间180分钟为参考,满分100分。

③ 试题以覆盖考生所报考工程领域的基础理论和基本知识为主,难易适度。

(3)综合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GCT成绩+面试成绩+专业考试成绩

四、组织考试

1、考场安排

在考试前1周做好考场安排表。考场要严格按照单人单桌、贴考试座号的要求安排;必须搞好考场“三清”,考试时桌面、桌洞内不准存放任何资料。

2.考试方式、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

笔试地点

面试时间

面试地点

12月27号早上9-12点

艺术传媒大楼三楼1309环境艺术系办

12月27号下午2点

艺术传媒大楼三楼1309环境艺术系办

3.考试资格审查

根据《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关于组织2013年工程硕士招生第二阶段考试的通知》的要求,对第二阶段考试学生进行资格审查。

4.严肃考试纪录

考生不得携带任何书刊、通讯工具进入考场。只准带必需的文具,如蓝(黑)色字迹钢笔、圆珠笔、签字笔、铅笔和橡皮。考生应在开考前15分钟进入考场。不到规定的开考时间,考生不得答题。 考生除在试卷上填写(涂)规定的项目外,不得作其他任何标记,否则答卷作废。

五、阅卷

在考试结束后2天内,由学院负责统一安排地点、时间阅卷。任何人不得私自将试卷带离阅卷现场。阅卷时,必须采取加分制度,不得以减分方式阅卷。教师按规定承担阅卷任务,并认真、细致、公正地批阅试卷。

六、存档

考生的《登记表》连同第二阶段的考试资料(包括笔试试卷、面试记录等)按工程领域分类、按准考证号排序整理,与考生资格审查表一起存档保存。